核心要点
- 考虑签订婚前协议,应成为筹备婚姻的标准环节之一。
- 婚前协议要求坦诚的财务披露,这为日后持续的透明沟通奠定基础。
- 婚前协议可作为一份”运营协议”,帮助夫妻共同应对生活中的各种变化。

婚礼旺季来临。各个年龄层的人步入婚姻殿堂,其中不少人已将签订婚前协议纳入筹婚流程。奥尔加·哈赞在她近期发表于《大西洋月刊》的文章中,以轻松调侃的口吻,提到她的律师在与即将成为其配偶的人协商婚前协议时频繁使用”尽管如此”一词。真正引起我注意的,并非她对”尽管如此”这个词的吐槽,而是哈赞女士不经意间透露出来的态度——在她看来,签订婚前协议不过是婚礼前的寻常步骤之一。
聘请律师、与即将共度一生的伴侣协商婚前协议,固然不像预订花艺师那般轻松,但将其视为迈向法定婚姻众多步骤中的一环,我认为是构建更牢固婚姻的真正积极之举。
一个积极的婚前协议磋商过程,需要我们直面离婚或意外早逝等种种可能的困境,这要求双方对财务状况保持毫无保留的透明,并就各自如何看待金钱、工作与家庭展开深层对话。若能认真对待,你与未婚伴侣及律师为达成最终婚前协议而进行的所有谈话,将为日后一切有关金钱、工作与家庭的交流奠定坚实基础。
首先,在美国大多数司法管辖区,双方必须进行相互财务披露。你和你的未婚伴侣须如实申报各自的收入、债务(包括助学贷款或欠缴税款等负债)、资产(包括私人商业权益或为你设立的信托等价值难以量化的资产),以及财务文件,如近期报税记录。在某些情况下,仅这一环节本身便已影响深远——因为我们当中鲜有人曾被迫如此细致地审视自身的财务状况,更遑论心甘情愿地将这一切交由爱人——以及其律师——逐一审阅。
若能将这一步骤所需的坦诚与勇气延续至婚后,无论负债几何、财富多寡,始终与伴侣保持财务上的诚实与透明,你已然领先于许多彼此限制财务信息获取的已婚夫妻——那些人甚至在报联合税时,也未必让双方都与会计师一同过目。关于财务秘密与操控如何成为离婚诱因的文章不计其数,而此刻我想起了近期一封投稿至《纽约时报杂志》”伦理学家”专栏的读者来信,标题为:”我隐瞒信托基金已长达15年,现在该告诉配偶了吗?”鉴于财务欺骗足以成为一段健康婚姻的致命一击,这位读者对配偶长年维系的谎言,结局恐怕不会乐观。然而,若你以坦诚的财务披露开启婚姻,你便已知晓如何再度开口索求同样的坦诚。

其次,在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建议选择同时承接离婚诉讼的律师——我们家事法领域的从业者深知草拟粗疏的婚前协议所埋下的隐患,而且,撇开职业不谈,我们中许多人其实也希望看到皆大欢喜的结局),你们可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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