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最受欢迎的休闲活动是户外步行,超过四分之三的美国人(82%)喜爱此项活动。当然,有些人因受伤或残疾而无法参与。在身体健全者中,有人很少步行,有人偶尔步行,也有人每天步行。步行有没有可能”过多”?有——如果它导致受伤,或妨碍学业、工作、家庭或其他生活职责的话。但如果没有这些问题,步行就是好的,即使每天花几个小时也无妨。
其他休闲活动也是如此:跳舞、骑行、园艺、瑜伽等等。不参与也好,每天参与也罢,都无可厚非。唯一值得警惕的是受伤以及对生活必需事项的干扰。只要没有这两点,几乎没人会批评别人步行、园艺或跳舞”太多”。
但当休闲活动变成性爱时,态度就截然不同了。一些心理学家坚持认为,健康的性行为频率存在上限——每周六次高潮,无论是独自还是与伴侣一起。他们认为,连续六个月每周达到七次或以上高潮,即构成心理病理:”性欲亢进”、”强迫性性行为”或”性瘾”。
如果每周七次或更多高潮构成性欲亢进,那么根据一项最新研究,美国有3300万成年人都”有问题”。
研究概况
来自多所大学的心理学家通过互联网招募了1452名美国成年人(845名女性、593名男性、14名其他性别),组成了一个具有相当代表性的样本。参与者完成了一项匿名在线调查,涉及性行为的多个方面,包括高潮频率。
近五分之一(18%)的受访者表示每周高潮七次或以上(男性占26%,女性占10%)。单身人士独自高潮更多,有伴侣者与伴侣共同高潮更多。但相当大比例的参与者每周高潮超过七次。他们是强迫性的性瘾者吗?
关于性欲亢进的争论
从圣经时代一直到工业革命,上帝只认可性行为的一个理由——繁衍后代。在《创世纪》中,上帝给人类的第一条诫命是:要生养众多。神学家从未反对频繁的性行为——只要其目的是怀孕。
大约200年前,神学家认为,上帝也接受以巩固神圣婚姻为目的的性行为。同样,道德权威对每天或更频繁的性行为也毫无异议——只要它能强化婚姻关系。
但任何纯粹以娱乐为目的的性行为——自慰,或随意性行为、群交、同性性行为,以及有偿性行为——在过去是严重的罪孽,对许多人而言至今仍是。
与此同时,独自性行为至今仍是全世界最普遍的性爱方式,随意的性关系、同性伴侣、群体性行为以及BDSM等变体也相当普遍。
- 性的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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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性欲亢进概念源于1983年,心理学家帕特里克·卡恩斯博士出版了《走出阴影:理解性瘾》一书。该书催生了一个庞大产业,包括卡恩斯及其他人撰写的众多书籍、无数十二步互助团体(如”性瘾者匿名会”等)、一本名为《性瘾与强迫》的研究期刊(由卡恩斯及同事创办),以及性瘾治疗师(大多数由卡恩斯创办的机构认证)。
性瘾模式的支持者认为,其症状包括:强迫性性幻想、公开暴露、频繁的一夜情、婚外情、群交以及光顾性工作者。但如今,色情内容在手机上触手可及,最主要的症状变成了频繁自慰观看色情内容,通常会产生高潮——对某些人而言,每周七次或更多。


自从卡恩斯提出”性瘾”这一概念以来,争议从未停止。批评者质问:多少性行为才算性欲亢进?1991年,马萨诸塞州精神科医生马丁·卡夫卡博士将其定义为:连续至少六个月每周高潮七次或以上,且伴有明显的个人痛苦或重大的社会或职业困扰。然而,卡夫卡的这一数字并非基于严格的研究。随着这一概念在文化中渗透,许多人忘记了他关于个人痛苦的附加条件,而只记住了”每天一次高潮即有毒”的观念。
关于性欲亢进的争论持续了二十多年。在此期间,数千名利益相关者参与了更新美国精神病学协会(APA)精神疾病诊断手册(DSM)的艰难过程。性瘾模式的倡导者游说将性欲亢进列为正式诊断,但仅提供了极少量研究证明高频性行为必然是一个问题。与此同时,反对性欲亢进概念的批评者汇集了大量研究,表明正常健康的性行为频率差异悬殊,且每周七次或以上的高潮通常不会造成可测量的痛苦。
这场争论绝非小事。每年数百万美元的利益悬而未决。DSM认可的障碍的治疗费用通常可申请保险理赔。
2013年,APA发布了DSM-5,删除了所有关于性欲亢进和性瘾的内容。就APA而言,这些概念并不存在。
然而,性欲亢进的概念依然大行其道。”性瘾”已深深嵌入我们的文化,以至于鲜有人知晓它不过是个虚构概念。此外,2019年版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疾病分类》认可了”强迫性性行为障碍”,在某些情况下将”过度”性行为纳入其中。
关键在于痛苦,而非频率
这让我们回到最初的问题:性爱多少才算过多?
多项研究表明,自我认定的性瘾者并不比大多数人看更多色情内容或有更多性行为。他们只是对此感到更多痛苦——通常是因为他们在原教旨主义、性负面的家庭环境中长大,父母和教会坚持认为,除了生育和巩固婚姻之外,性是不好的,而经常沉溺于娱乐性性行为的人是越轨者。
只有一条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性学定律:每个人的性都是独一无二的。我们的性特质如同DNA一样因人而异。娱乐性性行为——无论独自还是与伴侣——与休闲步行并无不同。有人禁欲,有人偶尔为之,有人每天甚至更频繁。据我所知,没有任何研究表明频繁的性行为本身有问题。我认为,只要基于双方同意,且不干扰学业、工作、家庭或其他生活职责,任何性行为频率都是正常的。
尽情享受吧。
Facebook图片来源:Ground Picture/Shutterstock
参考文献
步行普及率:https://www.srs.fs.usda.gov/trends/Nsre/Rnd1t13weightrpt.pdf
Caravalho, J. 等人,”性欲亢进与高性欲:探索问题性性行为的结构”,《性医学杂志》(2015)12:1356。
Gilliland, R. 等人,”内疚与羞耻在性欲亢进行为中的作用”,《性瘾与强迫》(2011)18:12。
Grubbs, J.B. 等人,”互联网色情使用、感知成瘾与宗教/精神挣扎”,《性行为档案》(2017)46:1733。
Kafka M.P.,”性欲亢进障碍:DSM-V的拟议诊断”,《性行为档案》(2010)39:377。
Langstrom, N. 与 R.K. Hanson,”普通人群中的高频性行为:相关因素与预测因素”,《性行为档案》(2006)35:37。
Perry, S.L. 与 K.J. Snawder,”色情、宗教与亲子关系质量”,《性行为档案》(2017)46:1747。
Perry, S.L.,”言行不一:宗教与色情信仰和使用之间的不一致”,《性研究杂志》(2018)55:369。
Peters, JR 等人,”美国全国样本中的高潮频率(总性行为量)”,《性行为档案》(2022)51:1447。doi: 10.1007/s10508-021-02241-z
Stulhofer, A. 等人,”高性欲是男性性欲亢进的一个面向吗?一项在线研究的结果”,《性与婚姻治疗杂志》(2016)42:665。
Winters, J. 等人,”性行为失调与高性欲:不同的构念?”,《性行为档案》(2010)3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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