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关于情绪,有一个令人遗憾的误解:人们往往认为最痛苦的情绪是一种惩罚。
- 当自然产生的悲伤、愧疚和焦虑被压抑时,爱的关系便会走向衰退。
- 要享受爱与情感的成长,我们必须做出选择:是走向疗愈与改变,还是继续归咎于人。
关于情绪,有一个令人遗憾的误解:人们往往认为最痛苦的情绪是一种惩罚。有时我们责怪自己:”我不该那么做!”有时我们责怪所爱之人:”你不该那么做!”
痛苦的情绪(悲伤、愧疚、羞耻、恐惧、焦虑)非但不是惩罚,反而具有双重意义:它们既能激励有益于身心健康的行为,也能抑制有损身心健康的行为。当自然产生的悲伤、愧疚和焦虑被压抑时,爱的关系便会走向衰退。而对羞耻感的回避则可能带来危险——被压抑的羞耻感通常会转化为愤怒与攻击性。
愧疚感的首要功能是强化社会纽带与依恋关系。愧疚感能抑制那些会伤害妻子感情的冲动行为。若我压制住这种抑制、违背自己的价值观而伤害了妻子的感情,所产生的愧疚感便会促使我做出某种弥补,并尝试和解。但如果我将愧疚感归咎于她(认为是她让我感到难受),我便会变得愤怒或怨恨,并可能通过贬低或拒绝她而造成更深的伤害。
同样,愧疚感也能抑制违法行为,例如逃税。尽管以税法不公平为由进行合理化辩解或许能减轻(而非消除)愧疚感,但一想到被审计,羞耻感(对曝光的恐惧)反而会随之增加。
相反,当我们真正付诸行动去回应愧疚感的驱动时——例如对伴侣展现善意与关怀,或诚实缴税——愧疚的痛苦便会彻底消散。真正有力量的人,会善待自己的伴侣,也会诚实地缴纳税款。
情感所有权法则
我们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没有任何掌控力。
你的情绪在哪里——在你内心,还是在外部环境中?这不是一个陷阱式的问题,而是我们应当时常扪心自问的问题。我们常常表现得好像环境控制着我们的情绪,但环境其实只是触发了情绪,而且只有在我们本就对某些触发因素存在倾向时才会如此。只有真正拥有自己的情绪,才能实现对情绪的调节。情绪本身具有一种天然的”恒温器”,能够通过提高或降低强度来维持情绪的舒适水平。若不承认情绪的归属,便等于放弃了这个恒温器的控制权。我们不再从内部调节情绪、以便做出符合自身最大利益的行动,而是试图阻止外部环境去触发这些情绪。这就好比空调的恒温器试图通过向房子外部吹冷风来调节室内温度一样荒谬。
情感的无力感
无力感始于指责。指责会削弱痛苦本身的自我修正动力,从而让我们对痛苦束手无策。假如我今晚在回家路上遭到抢劫,劫匪显然要为我所受的伤害负责。但我必须承担起疗愈自身的责任。我对劫匪的指责越多(超出依法维权、保护社会免受反社会行为侵害的必要限度),我在疗愈过程中就越显得无能为力。我们在那些抗拒痊愈的怨恨者身上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他们似乎觉得,一旦好起来,便会在某种程度上为伤害他们的人开脱。我曾接诊过一位陷入抑郁的青少年,他告诉我,他不能——也不应该——好起来,因为那样一来,便等于放过了他那施暴的父亲。他希望自己的痛苦成为父亲罪行的一座丰碑。
我曾为一位年轻女性进行治疗,当时她的丈夫刚刚离她而去并提出离婚。据她自己承认,丈夫离开是为了逃避她无休止的指责与恶意。她自己也不明白,为何总是对他所做的一切都挑剔不已。他是个好人,并不该承受这些,但她却感到无法控制那股批评和贬低他的冲动——哪怕只是因为他忘了把厨房台面擦到她满意的程度这样微不足道的小事。
指责有一条规律:无论源头在哪里,它总会流向最近的那个人。事实上,六年来,她一直因大学一年级时发生的一次性经历而深陷焦虑与抑郁之中。那次,她在一场派对上喝了很多酒,认识了一个男孩,并在洗手间里与他发生了关系,而当时不断有人进进出出。第二天早晨,她从洗手间的地板上醒来,对这次在众目睽睽之下违背自身道德标准的行为感到强烈的羞耻。这份羞耻感本可以激发她对自己的悲悯与更好的自我关爱。若能如此,这段不愉快的经历或许会成为一次警醒,一段成长的契机。毕竟,人类大脑是一个通过试错来学习的有机体。蹒跚学步的孩子尚且无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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