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莎士比亚”犯下文字罪行”

莎士比亚在需要或想要时便随意创造新词,arouse、swagger、hoodwink等常用词皆出自他手。文艺复兴时期的英语正处于蓬勃生长的混乱状态,普通人也热衷于用前缀后缀造词,詹姆斯王钦定《圣经》译本更使这门混血语言成为英格兰民族认同的象征。

当莎士比亚"犯下文字罪行"

莎士比亚在需要时——或仅仅是想要时——便会创造新词。你能猜出哪些词是这位大文豪发明的吗?

进入十六世纪时,英语还是一门东拼西凑、粗糙混杂的语言。多达八个征服民族为其词汇添砖加瓦,塑造了它的语法结构。但英国人不只是借用、挪用乃至明目张胆地从其他语言偷词。乔叟这样的韵文诗人让街头涌现的新潮词汇信步登上文学舞台——newfangled(新奇的)和amble(信步)便是其中两例。

到伊丽莎白时代的剧作家们寻求表达日益复杂的情感之时,观众们已为他们大胆的语言创新欢呼喝彩。

以下是这位大文豪发明的部分动词:

arouse(唤起)
besmirch(玷污)
bet(打赌)
drug(下药)
dwindle(缩减)
hoodwink(欺骗)
hurry(匆忙)
puke(呕吐)
rant(咆哮)
swagger(趾高气扬)

莎士比亚还铸造了许多新隐喻,如今许多已成陈词滥调,但在他的时代却是全新的表达:

it’s Greek to me(这对我来说是天书)
played fast and loose(出尔反尔)
slept not one wink(一眼未合)
seen better days(曾经风光)
knit your brows(眉头紧锁)

但你不必是莎士比亚才能扮演文字之神。文艺复兴时期的普通人也疯狂地创造新词,通常是通过添加前缀和后缀。以这种方式构成的词大多是名词和形容词:

bawdy(粗俗)后加 –ness,便得到 bawdiness(粗俗性)!
brisk(轻快)如法炮制,便得到 briskness(轻快感)!
在动词末尾加上 –er,便能得到从 feeler(感知者)到 murmurer(低语者)等各种词汇。

新动词只需一个后缀便可轻松构成,例如:

–ize(agonize 痛苦,apologize 道歉,civilize 使文明)
–en(blacken 变黑 whiten 变白,loosen 放松 tighten 收紧,madden 激怒 sadden 使悲伤)

此外还有像放荡不羁的 un- 这样的前缀,它可以与名词、形容词、分词、动词和副词搭配,例如:

uncivility(无礼)
unclimbable(无法攀爬的)
unavailing(徒劳的)
unclasp(解开)
uncircumspectly(不谨慎地)

就在这场语言狂潮之中,詹姆斯一世于1604年委托将《圣经》译成英文。英格兰刚刚脱离罗马天主教会,于是这门混血语言——轰的一声——成了民族身份认同的堡垒。

在莎士比亚与詹姆斯王的共同作用下,英语获得了声望,却仍缺乏规范。

“我们的语言在某种程度上是野蛮的,”诗人兼批评家约翰·德莱顿于1693年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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